盐源县人民法院会议管理制度
为进一步转变会议作风,严肃会场纪律,提高会议质量,促进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,特制定以下会议管理制度:
一、会议通知:一般会议由办公室负责通知,党组会议由政治处负责通知。通知会议时,要按会议要求准确通知会议时间、地点和参会人员,并登记能够参会的人员名单。
二、参会要求:(一)每位参会人员必须提前5分钟在参会单上签到后按座牌入坐。(通知会议的部门负责会前会后参会人员的签到)。
(二)、参会人员不得迟到、早退和旷会。
(三)、参会人员按要求着装。
(四)、参会人员不得代他人签到。
(五)、开会时,参会人员认真做好笔记,不得玩手机等做与会无关的其他事务。
(六)、参会人员开会时不得睡觉。
(七)、按要求参会的人员不能参会时,提前书面说明原因,送分管院领导同意后报政治处备查。
(八)、参会人员不得有其他影响开会的情形。
三、参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旷会论处:
(一)、即不说明原因又不参会的。
(二)、说明的原因不实或未经分管领导同意的。
(三)、代他人签到和被他人代签的。
(四)、未按座牌入坐的 。
四、参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迟到或早退论处:
(一)、会议主持人宣布开会后签到的。
(二)、参会人员未按要求着装的。
(三)、参会人员未做会议笔记的。
(四)、参会人员拨打、接听或玩手机的。
(五)、参会人员开会睡觉的。
(六)、开会时喧哗影响会议的。
(七)、会议主持人未宣布闭会而退场的。
五、请本院各部门重视并严格执行会议管理制度。旷会、迟到,早退,除了参照《盐源县人民法院考勤管理暂行规定》执行外,还要对法院绩效实行扣分制,除了参会人员扣分外还要扣所在部门个人的分,旷会个人扣2分,所在部门每个人扣1分,迟到、早退个人扣1分,所在部门每个人扣0.5分。
六、纪检监察负责监督本管理制度的执行。
七、本制度由公布之日起执行。
盐源县人民法院
2018年5月3日